⭕️自2023年12月1日起,将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继续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
⭕️此次优化调整意味着:税务部门将不再自动扣款,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应当于每月15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如果逾期未缴纳,都将影响公司员工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居转户、人才引进落户、留学生落户等人才业务相关的进程。
⭕️为了避免因为流程不熟悉错过申报影响落户等重要事项,马小蚁将详细的申报流程整理出来放在图中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