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介绍,根据国家统一要求,近日和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沪人社规〔2024)3号),明确自2024年[三R]月[一R]日起,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从现行的[二R][四R]%调整为[二R][零R]%。此次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影响个人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比例仍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
[钱袋R]tips:
[一R]3月1日前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最低交金基准7310元,需缴费金额为2558.5元。
[二R]每年7月都会有一次调整。